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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捐肝故事
    来源:   时间:2019/11/18 14:55:47   编辑:宁波市金融业联合会   浏览次数:371    

     

    林萍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全国三八红旗手”“浙江省道德模范”获得者。现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支公司业务经理。2009年6月8日,成立林萍工作室。

     

    2009年4月10日,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团桥村8岁女孩徐洁患上一种极为罕见的“肝痘状核变性”。这种怪病的发病概率是百万分之一,而且没有药物可以治愈,如果不进行肝脏移植手术,生存时间只有两三个月。
          跨过血缘关系捐肝,却“踩”到了法律地雷
          那时,我是太平洋寿险宁波镇海支公司的一位业务主管,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就与村里徐洁的大姨妈去医院探望她。听医生说,只有通过肝脏移植才能挽救生命。我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小徐洁心一下子就软了,心想这么小的一个孩子因为得了这种怪病而离开人世真是太可怜了,如果我的肝能割一点给她就好了,这样就可以挽救她的生命。
    没过多久,就听说徐洁父母带着她到上海瑞金医院去做配对,遗憾的是家里没有一个人和她配对成功,剩下的唯一办法是寻找其他肝源进行配对。这不仅需要等待,而且配对成功的机会也很渺茫。听说徐洁是O型血,而我也正好是O型的,当时就有了一个突发的念头,我也可以去试试看,虽然配对成功的可能性极小,但至少还能给她们一丝希望。于是我向徐洁父母提出了去配对看看的想法。
          当时我这个想法没敢告诉家人,深怕他们反对。2009年4月23日,我瞒着家人去上海做了血型配对,没想到竟然配对成功了。这种比中500万还要难的事,竟让我遇到了,仿佛是命中注定一般。得知这一消息后,我既高兴,也很忐忑、很纠结,高兴的是小徐洁终于有救了,纠结的是不知道家人同意不同意,支持不支持。
    回家后的几天里我一直没敢提这事,一直纠结该怎么说。想到小徐洁躺在病床上可怜的样子,想到一个家庭希冀的眼神,我终于鼓起勇气告诉了家人自己的决定。结果是意料中的,没有一个不反对。说我脑子坏了,说我不顾自己的身体等等,反正有一大堆反对的话,说急了难听的话也出口了。但我的态度很坚决,坚持一定要捐。因为这不仅是兑现我自己说过的话,一个保险人的承诺,而且是在挽救一个生命,挽救一个家庭的希望。我不能把徐家刚刚燃起的希望无情地抹杀掉,不然我良心上、道义上都过不去。
    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自己的捐肝行为竟然是不合法的。医院一开始以为我是小孩子的亲人,直到配对成功要准备手术签字了才知道我和徐洁没有一点血缘关系。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人体活体捐献,不仅必须坚持自愿无偿,而且捐献者和受捐者要有血缘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这下我和徐洁的家人都搞蒙了,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决不放弃,寻找亲戚关系跨过法律门槛
          碰到这样的问题,我既无奈又难过,好不容易燃起的希望眼见转瞬又要熄灭。当时,一个律师朋友打来电话,我就这事啰里啰唆地跟他说了一大通,律师朋友听后告诉我,这种法律明文规定的事,没有选择的余地。既然法律不允许,家人又反对,谁都怪不了你,也不用担心别人说你说话不算数;如果不放弃,可能没有人会来追究你,但这毕竟是违法的,不但自己违法,连接受捐献的小女孩和手术的医院也会被认为违法,而且医院也不可能做这个手术。听了他的话我真是彻底绝望了。我自愿无偿捐的,又不是卖,做好事、救人命也违法,真是搞不懂。我不相信,也想不通,为什么在有血缘关系的亲人配对都不成功的情况下,还不允许外人伸出无偿捐献之手?难道就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小生命在痛苦和绝望中离开亲人?
          我是死脑筋,一旦认定的事一定要想办法去做,决不放弃。我怎样才能既捐肝,又不违法呢?我想到了借助网络来弄清这个法律条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条说:“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规定后面还有这样一句话:“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对这句话我不怎么理解,也不知道具体含义,但我感觉得到这里面应该有“空子”可钻。于是,又去问那位律师朋友。他看我不死心,竟然还这样较真地去研究法律条文,就用比较通俗的话跟我说:“这是法律最后的通道,就是找到生活经济上比你家差的,你想无偿帮助他们的亲戚关系。”我一听就笑了,同一个村的难道还找不出半点亲戚关系?
          回家一问,还真从我丈夫那边找到了一丝亲属关系。我的婆婆和小女孩徐洁的外婆是表姐妹,因为关系有点远,所以之前我一直没有听说过。但有了这层关系,我想应该可以做移植了,当即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医院。医院说,还需要有公证处的关系证明,再签一份无偿捐献的声明才可以。得到这个回复,我和徐洁一家人都很开心,希望之火再次熊熊燃起。
          没想到我去镇海区公证处办理公证书时,又遇到了麻烦。因为公证处从来没办理过这样的公证,工作人员不知怎么开这个证明。当时我的心一下紧张起来,担心又断了希望。找到亲戚关系,跨过了法律门槛,千万别在这个证明上给卡住了。于是又到处找人咨询,四处找人打听,最终在我的强烈要求下,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考虑到挽救生命的特殊性,特事特办,公证处给予了我婆婆和徐洁外婆是表姐妹的关系证明。为了走通这条合法的路,我前后花了4天时间,不知打了多少个电话,好在最终顺利完成。
          在2009年5月5日,我躺在手术台上,把自己48%的肝捐献给了小徐洁。
          献爱心做善事,需要一份坚持
          很多人一直关心我的身体状况,说实话,捐肝后我的身体状况大不如以前,但我不会后悔。通过这件事,我越来越感受到人间自有真爱在。这件事情被报道后,社会各界不仅给了我很多的关怀和照顾,还给了很多荣誉,比如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浙江省道德模范”“宁波市十大杰出女性”“太平洋保险集团杰出员工”“太平洋寿险模范业务员”“最美保险人”等荣誉称号。2014年,我又被中国保监会选为“7.8保险公众宣传日”宣传片惟一主角。这件事也被改编成话剧《生命密码》在全国巡演100余场。2015年获得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授予的“中国十大最美保险营销员”称号。2017年8月入选央视3分钟公益短片代表之一;同年底登上保险行业极具权威性的“福布斯·RFP中国保险精英评选”榜单。这些荣誉的获得更加坚定了我行善奉献的意愿。
          2009年6月18日,公司以我的名字成立了“林萍工作室”,配备专职人员,让我充分利用“林萍工作室”这个平台,将“诚信保险、爱心服务、专业服务”的宗旨融入公益事业中,以更好地回报社会。这些年来,我的工作室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已组织了近6000辆爱心车为高考学子提供服务,在奉化的大堰、班溪、跸驻、万竹,鄞州,江东建起了十来所“宁波一元慈善家图书室”。
          当然,一个人的力量是非常有限的,我所做的仅仅是把自己的一颗爱心传递出去,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益事业上来。后来,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镇海区慈善总会、太保寿险宁波分公司分别为我成立了“宁波市保险行业林萍慈善基金”“镇海区林萍慈善基金”“太保林萍·晚报爱心公益金”,用于帮助那些需要帮扶的弱势群体和困难人群。2014年,宁波“民生e点通”联合宁市 “保险方舟”志愿者总队、太保寿险宁波分公司又成立了“林萍微心愿”工作室,我作为爱心大使,先后组织开展了“爱心波妈妈”“责任照亮未来‘文明志愿者公益行’”“宁波大爱伴你回家”“关爱留守儿童”“慈善一日捐”等公益活动,累计筹集善款以及爱心物资300多万元,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微心愿近4000多人次,线上线下提供助老、助学、助残等各种志愿服务2万多人次。
          这些年,我一直坚持做公益,虽然到处奔波,但始终乐此不疲。想到能帮助更多的人,就觉到一切都是值得的。我想,我会坚持做下去,直到我做不动了为止。

    文|林萍

    (本文原载于《宁波金融》第41期“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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