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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实施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 助力脱贫攻坚
    来源:宁波市金融办   时间:2020/10/20 14:02:15   编辑:宁波市金融业联合会   浏览次数:574    

     

    “隔壁邻居跟我说可以领取免费的保险,一开始我还不相信,没想到居然是真的。”最近,家住宁波北仑区白峰街道的郑阿姨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成功申领了北仑区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年纪大了,有点毛病是很常见的事情,我跟老伴收入不高,之前一直很担心看病费用的问题,这下也算吃了一颗定心丸了。”

    一直以来,低收入农户是一个较为弱势的群体,主要包括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其他经济困难户。这一群体的生活总体比较困难,虽然有一定保障,但也容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辛苦劳作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低收入农户最担心的事莫过于此。

    今年是全国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为进一步解决因病因意外伤害返贫问题,今年来我市启动实施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助力低收入农户脱离“贫”中“瓶”。

    着眼补基本、补意外和低门槛、广覆盖的要求,扩大保险赔付面和提高赔付率,力争有效减轻低收入农户因病支出较重的个人负担、有效缓解因意外伤害身故致残导致的家庭困难、有效兜底因各种情况导致收入降低到9000元“托底线”的农户。

    宁波市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是由政府出资,为低收入农户提供医疗补充救助,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政策性保险。保险设定意外伤害(身故、残疾);意外门诊医疗;住院特病医疗;住院护理津贴等项目。依照相关保险方案,所有投保的低收入农户将享有意外身故、残疾保障2万元,意外医疗门诊保障1万元,住院和特病门诊费用补充保障40万元,护理津贴保障0.6万元。其中,住院与特病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城乡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仍由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不超过50万元),在扣除800元后,按照80%补偿。获得项目被保险人身份的人员,不论民政部门认定如何变化,除离开宁波大市外,本年度内将持续享受相关保障待遇。

    同时,该综合性保险参保对象为浙江省大救助系统内的本区低收入农户(包括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未来一年内新增人员也能享受该险种,保险期限一年。

    低收入农户大多是“老、弱、病、残”,这些群体是商业保险不予参保的对象。

    故而,此次创新推出宁波市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既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益补充,也是保险在低收入农户群体精准帮扶领域的重要举措。

    该险种由宁波人保牵头组建共保体,包括“人保财险、太保财险、中华联合、中国人寿、平安养老”等宁波大市内多家保险机构。

    不论其是否有既往病、是否残疾、也不论年龄性别,只要被认定为低收入农户,列入大救助系统数据库,都由政府统一投保,享受相应保险服务。

    此前,江北率先在宁波完成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工作,为全区713名低收入农户,以360元/人/年的标准购买综合性保险。自今年8月以来,北仑区也全面开展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584名低收入农户领取到了免费的综合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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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 助力脱贫攻坚——宁波市金融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