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中心
  • 会员动态
    电梯保险迎新规 人保财险谋求新发展
    来源: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   时间:2020/11/26 10:41:27   编辑:宁波市金融业联合会   浏览次数:303    

     

    4年前,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在全系统率先采用“保险+服务”模式进入电梯保险市场。4年来,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电梯安全综合保险累计承保电梯16000台,提供风险保障3200亿元。

    4年后,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一纸新规——《关于全面推荐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将对宁波市分公司牵头开创出来的电梯市场形成重大影响。为此,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于11月下旬召开座谈会,就在新规之下如何重新布局,并构筑电梯保险发展新格局进行研讨部署。

     

    解读新规:利好利空兼具

    宁波市分公司在座谈会上组织对新规影响进行了分析解读。

    有利好的方面,如新规明确了电梯保险覆盖面目标,要求到2022年底,在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70%、“保险+服务”电梯安全综合保险达到1.2万台、基于物联网的电梯运行监测装置在线数量不少于2 万台。新规同时提出,“持续将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纳入维保单位综合量化记分及分类监管考核体系”。上述覆盖面规定,既确定了宁波电梯保险基本市场规模,也为保险公司向维保单位推广纯商业化电梯责任保险提供了政策依据。新规还明确“参与按需维保试点的电梯使用单位要积极配合维保单位做好试点工作,不应以按需维保为由降低维保服务费用”,在此背景下,则可探索维保公司作为投保人购买电梯安全综合保险作为增值服务的商业模式,提高业主对“按需维保”的参与程度。另外,新规明确 “继续开展‘保险+服务’电梯安全综合保险等保险创新模式的研究和试点推广,加大包含电梯配件更换的‘保险+服务’2.0 的推进力度”, 为分公司大力推广“保险+服务+配件更换保障”的电梯安全综合保险2.0版本、探索电梯全生命周期保险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也有利空的方面,如新规将“已投保电梯责任保险”作为电梯按需维保试点条件,“保险+服务”模式的电梯安全综合保险不再是申请延长检验的必要条件,对分公司既有电梯安全综合保险产品发展造成一定压力。同时,新规提出,“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要组织协调电梯会员单位,探索电梯责任保险统保模式,提高保险集中度,降低投保成本”。这一规定则将对宁波分公司长期以来采取的分散型承保模式带来直接冲击。因此,如何尽早对接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力争参与电梯责任保险统保方案设计成为当务之急。

     

    重新布局:优环境+快变革+抓重点

    针对新规导致的发展环境变化,宁波市分公司在座谈会上围绕抓好下一阶段电梯保险工作,对所辖各电梯保险经营单位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优化发展内外部环境。加强与属地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政府部门之间的互动,及时优化调整内部承保政策、展业方向与资源配置,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电梯保险内部运行机制。二是创新发展思路。根据新规变化,尽快开展维保单位购买配件更换保险作为增值服务的市场调研工作,制定维保单位商业化电梯责任保险推广方案;加快推进“电梯保险+物联网”模式的试点落地;尽早向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提交电梯责任保险统保方案建议书,提前参与顶层设计。三是重点发展2.0版本业务。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发展“保险+服务+配件更换保障”电梯安全综合保险2.0版本,逐渐实现从1.0版本向2.0版本的过渡。

    据悉,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全国首创的“保险+服务”模式电梯安全综合保险于2016年8月31日率先在宁波鄞州区试点落地。经过将近一年的试点推广,2017年8月2日,分公司推动原宁波市质监局发文,明确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2018年8月31日,分公司将电梯零配件更换保障纳入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形成“保险+服务+配件更换”2.0版本的电梯安全综合保险。截至目前,经过四年多的发展,宁波全市各区县(市)均已发文支持推动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制度,部分区县(市)提供一定的保险费用及维保费用补贴政策,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基本实现在全市范围内的落地。截至2020年10月底,宁波市分公司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在保电梯8200台。

     



    】【打印】【关闭】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电梯保险迎新规 人保财险谋求新发展——宁波市金融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