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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首单!股权慈善信托财产登记破冰
    来源:   时间:2025/7/11 9:27:31   编辑:宁波市金融业联合会   浏览次数:9    

    项目概况

    2025年7月8日,昆仑信托在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和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支持下,落地了全国首单股权慈善信托财产登记案例—“昆仑信托·德润恩吉欧社会组织会计能力教育慈善信托”。该项目初始委托人为陕西恩吉欧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交付其所持有的“杭州财域高质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81万元有限合伙份额,本慈善信托将联合中国慈善联合会等机构,共同开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新制度培训,支持社会组织的会计能力提升。本项目采用“双受托人”模式,由杭州市慈善总会(杭州市慈善联合会)和昆仑信托共同担任受托人,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本项目监察人,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担任本项目保管人。

    项目背景及意义

    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是确保信托财产独立性的重要制度,我国信托法采用“登记生效主义”,将登记作为信托生效要件。2001年我国《信托法》第十条规定:“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信托法》颁布后,我国股权信托业务不断发展,但长期面临股权仅能登记在信托公司名下,无法与信托公司自有财产区分的问题,难以实现信托风险隔离功能,影响信托行业服务民生作用的发挥。为解决股权与信托公司资产混同的隐患,股权的设立及转让需经登记公示以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从而保障信托财产独立性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也由此应运而生。

    2025年6月17日,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正式印发《关于做好股权慈善信托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次以专项文件形式明确了股权慈善信托财产的登记路径和办理流程,解决了潜在权属纠纷,保护了社会公众财产的独立性,为股权慈善信托业务落地提供了制度保障。这是继北京、上海在不动产与股权信托登记试点开展先行探索后,全国首个针对股权慈善信托推出系统性登记规则的制度文件,标志着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在细分领域的突破又向前迈进一步。此次试点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可作为信托财产,推动跨部门合作并简化登记流程,有望解决长期存在的财产确权及信托设置成本高的难题。

    本项目于7月4日在杭州市民政局完成慈善信托备案,于7月8日在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合伙人信息备案,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并正式成立,股权登记信息标识为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昆仑信托·德润恩吉欧社会组织会计能力教育慈善信托,3301001000261)。本项目是《关于做好股权慈善信托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7月1日施行后的首单股权慈善信托财产登记案例,也是全国首单股权慈善信托财产登记案例。

    在当前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背景下,股权慈善信托作为公益领域的创新模式,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股权慈善信托登记制度作为信托行业回归本源的关键支撑,为股权慈善信托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用制度创新以激活股权资产的慈善潜力,引导更多社会资本以股权形式投身公益慈善事业,让企业在保持正常经营的同时,将部分收益持续投入到公益领域。

    昆仑信托将继续以社会民生需求为导向,持续探索"金融向善"新路径,围绕慈善、养老、特需等民生领域探索创新金融产品,积极推动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案例的落地,为民生领域引入更丰富的信托财产形式,同时推动慈善信托与养老服务信托相结合的项目模式,让信托制度的独特优势转化为改善民生的实际成果。


    通讯员|余超榆

    编辑|周梦佳 葛晓艳

    审核|崔凌琳

    此文将由甬派“金融频道”转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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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单!股权慈善信托财产登记破冰——宁波市金融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