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重要论述,结合辖区实际,推动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在宁波迈好“开局第一步”。
诚信为先,强化底线意识,维护金融政治性
一是持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道德根基,凝聚价值共识,树立正确的金融价值观。破除“金融精英论”“唯金钱论”“西方看齐论”等错误思想,杜绝过分追求生活“精致化”、品味“高端化”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二是积极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启动宁波银行业保险业“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年”活动,开展中国特色金融文化高管谈,各家机构坚持培育和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坚持做专业可信的生动讲述者,共刊发17期87篇主题文章,积极营造“机构不作假、股东守规矩、高管知敬畏、员工有操守、公众识风险”的良好氛围。三是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指导辖内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加强纪法教育,突出正面引领,深化警示教育,夯实文化阵地。加强对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内容的监督通报,督促机构设立廉洁从业考核指标,全面培育清廉金融文化生态。
义利并重,开展专项行动,维护金融人民性
一是持续优化普惠金融模式。深入开展“普惠金融推进月”行动,印发“六个一”方案,联合召开知识产权金融赋能大会,组织服务实体“大走访大对接”活动,完善“场景化+名单制+大数据”为核心的走访对接机制。二是不断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确定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做好2024年度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工作要点,强化涉农金融服务监管引领,着力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改善涉农金融服务质效,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可得性和满意度。10月末,涉农贷款余额8981.8亿元,同比增长13.3%。三是积极构建“大消保”工作格局。加强源头治理,压实银行保险机构的消保主体责任,创新双通报、双推进、双晾晒的消保“三双”工作。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投诉绿色通道”、行长/总经理接待日、服务监督系统、“金融一点通”常态宣教等机制。开展消保专项治理行动,稳步实现“控总量,降增量”目标。
向实而行,秉承守正创新,提升金融专业性
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建立“1+5+X”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体系,印发1个支持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文件,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区域重点战略等5方面,配套建立18项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覆盖金融“五篇大文章”;依托“大数据+名单制”方式,推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等中小微企业对接X个名单精准落地执行。二是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强先进制造金融支持,10月末,全市制造业贷款余额9553.44亿元,占比为22.73%。印发绿色金融专项工作意见,三季度末,绿色信贷余额5573.08亿元。开展“科技金融服务提升年”活动,组织实施科技金融数字赋能提质等“四大行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026.46亿元,“专精特新”及单项冠军企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贷款余额分别突破1800亿元和1100亿元,年均增速均超过30%。三是支持扩大有效需求。提升三大工程建设金融服务水平,10月末,基础设施类贷款余额11405.89亿元,同比增长21.1%;重大工程项目贷款余额4444.95亿元,比年初增加22.32%。加大外贸和港航金融支持力度,三季度末,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累计支持出口184.81亿美元,出口信用保险渗透率36.35%;港航经济相关产业贷款937.52亿元。
稳健审慎,加强风险防控,提升监管前瞻性
一是着力研判“实质风险”。穿透机构监管报表,更多关注金融机构业务和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关联度和逻辑关系,以及客户属性、业务结构、资金投向、负债结构及成本等状况。坚持抓“早”、抓“小”、抓“关键”,“一行(司)一策”制定监管方案,倾斜监管资源,实行目标清单管理、全周期跟踪、闭环式管理,跨前一步防“爆雷”。二是做实“早期干预”举措。强化逆周期监管,督促指导机构夯实资产质量、提足拨备、合理分红、补充资本,推进不良资产“快进快处”,实施贷款利率定价同业自律。回归对资产负债本源的监管,探索建立银行存款付息率、贷款收息率、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等“四率”监测体系,更好地监测把握“实质性风险”。三是丰富“穿透识别”工具。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建立公司治理监管、资产质量监测等模型,实现对机构底层业务逻辑异动的全链条、全过程跟踪监管。通过金融看经济,联合地方政府开发“地理经济金融地图”,运用大数据从金融端的变化镜像反映区域社会经济状况,监测区域产业资金投向及风险程度,及时提示、预警社会经济风险向金融体系传导的变化和趋势。
规范为重,优化执法标准,提升监管有效性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推动金融风险防控、非法金融活动打击和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开展保险中介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完善资金异动识别、风险排查、事件处置、责任追究、激励约束等机制。持续深入做好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部署机构落实“打防治宣”各项措施,优化账户源头管控,推进资金侧预警反制,助力反诈综合治理。二是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坚决贯彻金融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强化清单式监管,制定强监管严监管工作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协同式监管,与地方有关部门定期会商,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全力封堵监管空白和盲区。三是严格推进检查执法。提高检查质效,紧盯“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加强早期干预纠正,坚持不懈治理市场乱象,一批破坏地方金融秩序、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及时查处。
(本文原载于《宁波金融》第72期“特别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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