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市场“科技板”政策发布以来,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紧抓政策窗口,推动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5月26日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此次发行规模6亿元,发行期限3年,募集资金用于该企业研发平台补充营运资金等。这是浙江省首单民企中长期科技创新债券,也是宁波市首单民企科技创新债券。
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与总行工作要求,打好组合拳,全力推动科技创新债券尽早在宁波落地见效。一是“快”字当头,争取配套制度支持。第一时间将科技创新债券等一揽子金融政策措施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以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债券落地进程。二是“准”字为要, 建立项目主体清单。梳理主管部门认定名单、发债企业库等,整理出重点摸排企业,建立212家主体清单,组织承销银行对接营销。三是“实”字为底,联动落实政策制度。加强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的沟通汇报,组织召开承销银行座谈会,传达最新政策要求。
下一步,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稳步落实科技创新债券支持政策,结合宁波特点,围绕重点领域持续加强培训宣传推介,进一步发挥债券市场“科技板”功能,推动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融资规模双扩容。
宁波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如有科技创新债券发行需求,可联系以下银行机构:
科技创新债券发行需求填报渠道
有科技创新债券发行需求的宁波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供科技创新债券发行需求相关信息。